古今中外奇案录

第116章 水中浮萍(2 / 2)

就在春莲与许达逃亡的当日,一位德高望重的老者突然向县衙报案,声称本坊一口井中发现了不明女尸。县令闻讯,立即派遣仵作前往勘查,结果证实该女尸正是广东商人游子华失踪的妾室。方礼误以为那是自己女儿的遗体,悲痛欲绝,抱着尸体哭诉道:“这正是我女儿春莲的尸体,定是被那恶婿林福打死后抛入井中的。”他恳求县令严惩林福,以告慰女儿冤魂。

县令遂传唤林福进行审讯:“你是否真的将妻子打死并藏尸于井中?”林福坚决否认:“虽然这具女尸确为女性,但无论是衣物还是相貌,都与我妻子截然不同。我妻年长,而这具女尸年轻;我妻身材高挑,而她矮小;我妻头发浓密且长,而这具女尸头发稀疏且短。怎能如此栽赃陷害于我?恳请老爷明察。”方礼闻听此言,上前痛陈:“这些都是林福狡辩之词,老爷只需验伤,便可知晓他打死春莲的事实。”在严酷的刑罚之下,林福最终屈打成招,被关押在狱中,等待进一步的审判。

时值岁末,名震天下的包拯奉旨巡查各地,来到了这座府城。他得知林福一案,察觉其中疑点重重,不禁叹息道:“我此行旨在挖掘冤案,如今看来,林福之事的确颇多可疑之处,焉能不为他洗刷冤屈?”于是,包拯对手下官员指示道:“方春莲身为淫妇,绝不会轻易选择自杀,即便遭受打骂,也只会偷偷逃走,她定是被人诱拐无疑。”他命令属下收集所有寻人启事,逐一核查。其中一张启事引起了包拯的注意,那是广东商人游子华寻找失踪妾室的告示,其描述的特征与井中女尸完全吻合。然而,当包拯欲传唤游子华前来对质时,却得知他已经离开了此地。

包拯日夜思索林福的冤情,深知真相所在,决心为其昭雪。他虔诚地焚香祭拜土地神,祈求神灵指引:“春莲逃走之事,我心中尚存疑团,恳请神灵显灵,助我查明真相。”祭拜完毕,包拯决心以智慧和公正,揭开这桩错综复杂的迷案,还无辜者以清白。

翌日,官府派遣差役前往云南办理公务。其中,负责具体事务的小吏汤某,依令前往云南省城,递送公文后,暂居于官方指定的住所,等待回复。不料公文回复拖延数日,期间汤某听闻当地新晋名妓素娥艳名远播,风姿卓越,不禁心生好奇,亦前往素娥所在的妓馆寻欢作乐。

汤某在席间询问素娥出身:“你本是何方女子,缘何沦落至此?”素娥黯然答道:“我本也是良家女子,只因不堪丈夫的打骂虐待,才不得不逃离家乡,无奈之下只能以卖身为生。”汤某一听,觉得素娥口音似是同乡,再看其面容,竟与林福之妻春莲极为相似,心中陡然一惊。素娥见状,面露惶恐,红晕上脸,不敢再隐瞒,便将自己被邻居许达诱拐至此的遭遇和盘托出。

汤某听后不动声色,假装淡然道:“既然如此,你们不必担心,尽管在此接客便是。我明日还会再来。等我回乡,绝不会泄露你们的秘密,你们好好待我,我也不收你们的钱。”言罢,双方各自离去。回到公馆,汤某内心五味杂陈,感慨万分:“世间竟有如此冤枉之事!林福与我是近邻,如今却身陷囹圄。”他急切地想要尽快回到家中,将此事告知林福。

待领到回文,汤某即刻启程返乡,一回到家便将春莲被许达拐至云南省城做娼之事告知林福。林福闻讯,立刻向包公大人状告此事。包公立即派出差役陪同林福,随同汤某一道赶往云南省城,捉拿春莲与许达归案。

包公亲自审理此案,查明事实后,判决如下:将春莲公开拍卖为奴,所得财礼悉数交予林福;许达因拐骗罪被判徒刑;方礼因其诬告行为被反坐治罪;林福得以洗脱冤屈,恢复自由身;同时,包公还奖赏汤某官银三两,以表彰其协助破案之功。

公堂之上,包公的声音如惊雷般回荡,他一字一句地宣判着:

“经查实,那方氏春莲,如水中浮萍,随风摇摆,放浪形骸,毫无廉耻之心。她常与人私通,淫乱无度,实乃败坏门风。其夫林福得知其丑行,愤怒之下出手教训,亦是人之常情。然而,春莲却无丝毫悔意,反而心生逃离之念,将夫妻之情抛诸脑后。

一日清晨,她悄然离家,偶遇仆役许达。那许达,不过是市井小人,却以甜言蜜语哄骗春莲,将她视作敛财的工具,自以为得此美色,便可胜过封侯拜相。岂料,他诱拐逃妇,终将难逃流放之祸。

方礼,作为春莲之父,本应严加管教,却视而不见,反诬告女婿林福。他编造春莲被打死、藏尸的谎言,错将他人之妾认作自家女儿的尸骨。实则,春莲仍在人世,控告杀人却人未死,指称藏尸而人仍在。这些虚妄之词,或许能暂时欺瞒世人,但终究难逃法网恢恢。

如今,林福已得财礼另娶,汤某亦受赏尽职。此案供词已录档备查,以昭天下。”

包公的判词一出,堂下百姓无不哗然。他们纷纷拍手称快,对包公的公正断案深感敬佩与信服。这起扑朔迷离的案件,在包公的明察秋毫之下,终于真相大白。而那些心怀不轨、欺瞒世人之人,也终将受到应有的惩罚。